怎样评价谭嗣同的死?

2024-12-28 2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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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李敖于1990年写就的《北京法源寺》曾因问鼎千禧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而名噪一时,直到今天我才把它读完。平心而论,作为一本小说,《北京法源寺》比较差劲。

从语言上来看,很难相信作者一直号称自己包揽了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中国白话文的前三名;这也导致了人物形象非常苍白,李敖说本书“写的重点是大丈夫型的人物”,康、梁、谭的确是大丈夫,可惜李敖没能用文字表现出来。小说中的人物动辄成千上万字的长篇大论,显得婆婆妈妈,而且像王朔、冯唐、石康的小说一样,除了行为不同,每个人物的对白都没什么特色,只要一张嘴就能明显感觉到是作者本人在说话——他那么迫不及待,为此像一个坏了规矩的川剧变脸演员,不惜一把揭开罩在头上的各色面具现出原形,手舞足蹈地开始自问自答;显然他忘记了自己在表演变脸,而以为正在课堂上教授学生。更可怕的是小说中大量重复的语言,李敖可能是要常给老百姓讲道理,总是面临一两遍说不清楚而不得不再三复述和强调的境况,以致养成了习惯。在小说中主人公都是碎嘴子,不断向不同的人表述自己的理念,有时候同一个例子还要举几遍。考虑到这是小说而不是法院的证词,我个人认为非常失败,因为书是写给读者看的,话说一遍就可以了,如果我们忘了自然会翻倒前面,不需要浪费纸张逢人就说。如果把重复的话拿掉,至少可以缩短四分之一的篇幅;再把李敖的碎嘴换成紧凑的语句,那么还可以再缩减四分之一。总之单从语言上我就不能承认这是一部好的小说。

另外结构也很成问题,枝蔓芜杂,凌乱不堪。比如写到西太后出场,作者就会详细写出清朝宫廷里的女人是如何分级,从第一级的圣祖母太皇太后到第十一级的宫女;写到谭嗣同面临死刑,就会腾出笔墨介绍当时的刽子手如何用豆腐练习推刀、如何用猴子练习识别第一和第二颈椎。类似的例子还有介绍北京城的九个门各过什么车,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换言之,这就是作者的发散式写法,你根本摸不着李敖大师的思路,只能由着他为你滔滔不绝兴之所至地介绍一些历史知识和掌故。这些东西是有趣味,但和剧情的发展关系不大,适当的知识可以起到烘托背景的作用,然而一旦喧宾夺主那就不好看了,丧失了小说的张力。这些细枝末节层出不穷,真正可以表现人物性格的细节却没有多少,人物性格多是通过一些直截了当的方式表现,比如通过一人对另一人肉麻的赞扬或恶毒的诋毁、作者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评判等。——这实在不应该是大师的写法。李敖说:“《北京法源寺》以具象的、迄今屹立的古庙为纵线,以抽象的、烟消云散的历朝各代的史实人物为横剖……”横向确实剖了,只可惜剖的刀数太多,已经切成萝卜丝了;至于“法源寺”这个纵线,也只是徒有其名,看来看去都像硬生生凑出来的。对于本书而言,有没有法源寺都不重要,法源寺就像一个星爷扮演的群众演员,本来没什么戏份却总爱抢镜头;勉强来说,法源寺是一个象征,不过本书过于写实,实得又太过直白,根本不需要安插一个突如其来的象征,就像氧气和氮气,怎么混在一起也不起反应。

这部小说不配获得诺贝尔奖的提名,说的再刻薄一点就是:假如琼瑶阿姨精通历史,写这个故事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了。

讽刺这部小说不是本文的主题。《北京法源寺》应该归为一本个人色彩浓重的通俗的历史科普小说(暂且认为历史学是科学),里面表达的除了史实之外,多是李敖自己的政治理念和人生观、价值观、历史观。李敖分别站在康有为、梁启超和谭嗣同等人的角度上思考问题,结合文献史料加上自己的理解,试图还原光绪二十四年前后的那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小说中最主要的主人公是谭嗣同,对谭嗣同的描写最主要是探索他维新失败后自愿赴死的动机。因此我觉得小说改名叫《谭嗣同之死》比较合适,加上一些悬疑因素,搞得跟《达芬奇密码》一样,从“去留肝胆两昆仑”的“昆仑”二字释义的众说纷纭开始讲起……当然这样一来就显得通俗了,这不该是李敖大师的作品,应该是单田芳的段子。或者仿照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来一个《光绪廿四年》,好好剖上一个大面就可以了,不需要乱刀凌迟这个可怜的萝卜。不严肃了,这是对大师的不敬,接着开始说严肃的,也就是本文的主题。

1898年9月21日,戊戌政变为百日维新画上了句号,康有为靠英国人帮助逃往上海,梁启超则为日本公使馆收留,至于谭嗣同,他的出路就更多了。谭嗣同生于1865年3月10日,字复生,号壮飞,湖南浏阳人,喜结交,是一位文武双全的英才。他是参与维新的核心人物之一,文才自不必多说;至于武艺,谭嗣同习得一手好剑术,与大刀王五兄弟相称。维新失败后,日本公使馆多次相邀、王五好言相劝、黄兴甚至派人来接他南下广州,都被谭嗣同拒绝了,他决心一死。《清史稿》中记载了他对梁启超说的话:“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依此来看,谭嗣同是为了“酬圣主”光绪而死。梁启超在《谭嗣同传》中的记载多了几句话,“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今南海之生死未可卜,程婴杵臼,月照西乡,吾与足下分任之。”提到程婴杵臼和月照西乡,这就体现了一种分工的意味——你梁启超生以保存维新力量,我谭嗣同死以为后续维新提供便利。《传》中还有一句:“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这说明谭嗣同把自己的死当作了变法的先锋,用以激励来者。关于赴死动机,《北京法源寺》中李敖借谭嗣同之口提出了自己的几个猜想,其中一个最让人动容的就是:要改变中国,要么改良要么革命,我起初没有选择革命而选择改良,不成功并因此而死,正是为了警醒后来人改良已然行不通,必须革命。

谭嗣同被押赴菜市口之后,行刑前曾对监斩的军机大臣刚毅说:“吾有一言!”不过刚毅捂住耳朵不听。

《北京法源寺》的最后一章,有这么一段:“一九八七年到一九九零年期间,大陆老百姓为了发财热,到处盗墓。掘了谭嗣同坟于湖南。”

那些为了救国而作出牺牲的人总是很快被人们误解进而忘记;无论哪一朝哪一代,人们都只是想活着而已。

回答2:

说实话我很佩服谭嗣同。有人说他书生意气,我不想讨论这。但他起码敢做敢当,英勇赴死绝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光凭这一点,足以说明他不是一般人。如果我没猜错,他最主要是报答光绪帝,确实,光绪再怎样也是皇帝,赌上前途和帝位,何等凄惨。康有为算什么,玩的空手道,赢了就当功臣,输了就跑,不忠不义正所谓如此。相反,谭嗣同肝胆相照,舍身取义,对得起任何人。在他心里还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

回答3:

谭嗣同临死作了一首诗: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这表明他当时只求一死,谭是一名热血青年,深受康、梁影响,虽学问不如康、梁,但唤醒民众的意识、希望变革的决心却无以仑比,他本可以和康,梁一起跑掉的,谭的死可以说影响了整个之后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贡献不可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