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领导,好好说说,
看你当初的合同怎么写的,一般来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左右提出来的。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递交完辞职信的三十天内公司必须进行处理,如无法协商解决,劳动者有权力在三十天会离开公司。且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劳动者的薪资!
我现在也想在办理离职,那要看你的具体情况了,但根据新劳动法:你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即可离职,你们单位的要求显然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