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理论上的问题——偷窃小偷非法所得的行为是否可在法律上定义为盗窃呢?

2024-12-21 12:42: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的意见如下,
首先是构成盗窃罪,
我接受的理论是四要件说。
主体,主观,客体,客观...

现在在本题,你是对客体发生了异议。
(小偷A,偷小偷钱的小偷B)
我认为就算小偷A偷窃成功了,只是非法占有了赃物。赃物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失主的,但是小偷B偷了赃物,其行为,还是侵犯了原失主的所有权,这点应该没有异议的,所以我感觉此题是符合,盗窃罪的。。

1,小偷A是非法的占有赃物,其并没有任何权利,因为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他违法了
2,如上理论,小偷A既然不享有权力。那么没有侵害小偷的利益
3,我认为还是侵犯了原事主的权利,
4,同上
5,不同意
6,不当,是指没有法律的依据。得利:取得利益,损害他人利益,我认为不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民法调整范畴,盗窃是刑法调整范畴,两者后果不同,请注意,小偷B取得财产时基于,他的盗窃行为,那何来不当得利?
7,实践,盗窃罪论之

老实说你的问题很好,,我会把你的问题转给法律达人chitangwei
希望他能帮你解答

回答2:

1、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法律的原则。
2、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主观目的,秘密窃取受害人财物,系盗窃,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属于被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打击的行为。同时违法或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返还或赔偿受害人合理损失的民事责任。
3、盗窃违法或犯罪嫌疑人秘密窃取的非法所得,行为人去窃取该违法所得,亦是盗窃,
不过是一个小偷盗窃了另一个小偷而已,双方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为,法律反对并且惩罚任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违法或犯罪行为。
简单的说,即便小偷盗窃的财物系违法或犯罪所得,但该财物并非属于另一个秘密窃取的违法或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去盗窃小偷的财物、违法或犯罪所得,亦是盗窃
需要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同时需依法返还所盗窃的赃物!

回答3:

1、小偷对偷得的物品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仍归失主所有;
2、偷窃小偷的偷得物,侵害的是失主的权利而非小偷的,虽然小偷享有占有权 ,但这属于非法占有,不受法律保护;
3、对于第四问,举个例子,子女偷拿了父母的几千块钱,一般不会定为盗窃,因为父母不可能将子女冠上盗窃犯的名字,随侵害了所有人的权利,但并不受刑法调整;
4、第五问,涉及盗窃数额了,数额较大以犯罪论,较小一般只算违法,违法并不一定犯罪,这只需治安处罚条例管辖即可;
5、第六问,不能被定义为不当,即使是不当,也是针对原所有权人;
6、仍定盗窃。
张明楷先生的《刑法学》,你可以参考看看。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4:

1.小偷没有拥有权。他对偷窃的物属于非法占有.
2.偷窃小偷偷窃的物侵犯了小偷的占有权。虽然小偷是非法占有,但也是占有。占有分为有权占有,如租赁物等,和非法占有,如果赃物等。
3.回答同2
4.不侵权就不会被认为是偷窃。小偷偷小偷的东西就是犯罪。性质是一样的.
5.回答同4
6.回答同4
7.盗窃罪

回答5:

请先细化假设,二次行窃者对于“小偷”身份是否得知,即二次行窃者是不知小偷为“小偷”而行窃,还是明知小偷为“小偷”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