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问的这些问题,赔钱还是不赔钱,关键是你朋友和邻居在派出所的陈述,如果能证明伤是由你朋友造成的,赔钱是肯定的。如果不能证明伤是由你朋友造成的,根本就不用赔偿他钱。至于病历卡,是可以作为证据适用的,也仅能证明他受伤了,但不能证明这伤是由你朋友造成的。
如果真是你朋友造成的伤,就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究竟赔偿多少钱,这就要看受伤的人的月收入等情况考虑。如果他没有工作,就不用赔偿误工费了。
法院审理的话,从他交诉讼状到一审结束,最长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的话,是在三个月之内就能判决。如果二审的话,再加六个月的时间。这样算下来,就快一年了。
广东胡律师:
1、对方可以去作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出来伤是否由你朋友造成;
2、医院的病历卡和片子是需要出示个人身份证的,他人是代不了;
3、你朋友这个情况是全赔;
4、这个你朋友可以要求对方出示4个月休息的证据,对方拿不出来要吧拒赔;
5、从对方交诉讼状到一审结束快的话两三个月,慢的话半年都有可能;如果要二审,有时拖到一年。
医药费 营养费 监护费 误工等等 后期治疗费用都可以找你主张
另一审 民事6个月 简易程序的话 3个月搞完 也可以要求法院尽快结案
证据是用来证明因果关系的。此外。孤证不能定案。你们之间的赔偿可以协商。其次,病历卡是能作为证据的。这点事毋庸置疑的,楼上的不要乱说。
病历卡是能作为证据的
医药费 营养费 监护费 误工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