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民身份证。
2. 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
3. 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一)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二)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扩展资料: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住证暂行条例
个人去办理深圳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2、申请人近期(5年内)数码照片图像号原件原件一份;
3、代办居住证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4、单位授权委托书;
5、承办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个人去办理深圳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向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窗口(派出所、街道办)递交申请,流程开始。
第二步:受理。受理点在经过初步核对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将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也会即时告知理由。
第三步:审核。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公安、人社、教育等部门会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公安机关根据反馈的核实结果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
第五步:办结。审核通过的公安机关系统后台即时签注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顺延。此时业务办结、流程结束,无实体证件送达。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申领
个人去办理深圳居住证,需要公民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再提供以下资料到当地相关机构进行办理,同一市区异地居住无需办理居住证,只有跨市区异地居住才需要办理: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照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