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有继承权

2024-11-27 12:34: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请问我是否对我父亲遗留下来的财产有继承权”:
  (1)你当然有继承权:即使父母离婚了,你仍然是你父、母双方的子女,即使你没有和父亲共同生活也不影响你的继承权。
  (2)但是:如果你父亲留有遗嘱、指定了遗产由其他人继承:那么你就不能再继承了。

  2、“请问我该怎么办。是否有获得遗产的可能”:
  (1)只要你父亲有遗产、只要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说不让你继承:你就肯定能获得遗产;但如果你父亲没有遗产、或者他以遗嘱形式指定他的遗产由其他人继承、却不让你继承的,你就没有获得遗产的可能了。
  (2)你该怎么办:在知道你父亲去世的消息后2年内:先找你继母协商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协商不成的,以你继母或是继母和她女儿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请求分割你父亲的遗产。

  3、“我不知道我得父亲是否写有遗书,问我得爷爷奶奶伯伯等都称不知道是否有遗书留存”:这问题不要自己猜测、也不要担心,直接去找你继母问、或是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就行了:如果你继母手里有你父亲的遗嘱,她就会拿出来给你看了,如果你对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有怀疑,就起诉到法院请求对遗嘱进行鉴定。

  4、“他们离婚后是有财产分割的,有过财产分割后去对我父亲得财产就没有继承权了么?”:绝对不是!离婚时他们分割的只是他们夫妻的财产,这与你对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没有任何关系。

  5、“我和我得继母从无联系”:你和继母是否有联系,并不影响你的继承权,你的继承权是缘于你与你父亲的血缘关系而取得,与你是否联系继母没有关系。

  6、“矛盾就是我根本无法知道是否有遗书,更无法知道真伪”:
  (1)是否有遗嘱:你去问继母要求分割遗产时、或是起诉到法院后就会知道了,这很简单。
  (2)遗嘱的真假:可以通过鉴定来确定是否你父亲的遗嘱、是否他人伪造。
  (3)遗嘱是否有效:还可以通过看是否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如果遗嘱是伪造的,当然无效;如果遗嘱是真实的、但不符合《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也无效或部分无效。
  (4)如果你是未成年人、且没有经济来源:即使你爸的遗嘱中指定遗产由其他人继承,法院也会判决给你留下适当的遗产份额。
  附:《继承法》相关规定:
  A、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B、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C、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7、“另,我还有爷爷奶奶的,如果我有继承权,那二老应该也有继承权吧”:是的,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你爸的遗产应由你、你继母和她的女儿、你爷爷奶奶共同继承,一般是无分,但对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人、或者是与你爸生前共同生活在病中对你爸照顾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多分。

回答2:

从法定继承上来说你当然有继承权,若是你的儿子留有遗嘱,就按遗嘱办理,也就是遗嘱中没有你的份额,则你就不能继承了。纠正一下楼上的说法,第一顺序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种人是不分顺序的,同等继承。

回答3:

有,若无遗嘱继承,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遗产的原则是:一般应当均等。

回答4:

你父亲去世你和你的爷爷奶奶都有继承权,如果有遗书是要向你们宣读的,没人告诉你们,就可以争取遗产,
你们可以先了解一下你父亲留下了那些遗产,然后,以你继母和其女为被告,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你父遗产。
愿你能如愿以偿。

回答5:

有的,建议您去110网上咨询,那里都是专业的律师,而且是免费的,应该能够帮助您,很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