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一般需要一个月长时间能办完。但仅限于协议离婚。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三到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应当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