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当防卫的问题 律师来,

2025-01-21 17:11: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首先建议你别携带管制刀具。其次,正当防卫的定义: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也就是说,一是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二是这种侵害是不法的;三是这种侵害正在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
1、你不能进行防卫挑拨,例如说:“来呀,有本事打我呀。”这种话带有挑衅意味,一旦你说了,可能构成防卫挑拨,继而你的防卫就不正当,不构成正当防卫了。
2、避免防卫过当,如果人家只是用拳头打你,但你却用利器或板砖之类的把人家打成重伤,那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可能会被判刑的。
3、避免假想防卫,如果人家没有袭击你的意图和举动,可是你过于激动认定他是要袭击你的而率先对他出手(而且出手很重),那么可能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要负刑事责任的。

回答2: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回答3:

属于正当防卫,但正当防卫需要把握限度。

回答4:

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否则有构成犯罪风险

回答5:

除非你们在放学的路上,常常有混混殴打事件发生,不然的话,法官要问你去上学为什么会带匕首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节(你们是否以前有仇恨等)不算标准的正当防卫的。

张勇律师:你不觉得这个学生问的动机有点不良吗?他可是个学生啊,你不能象回答成人那样简单地回答他的啊

提问题的小朋友:你最好告诉大家,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