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调解的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2024-11-26 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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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您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加盖公章即可。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法院
有专门的查
档案
的地方,你带着
身份证
就可以去复印
离婚协议书

经过法院盖章后,此复印件效用等同你丢失前的
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