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规定,辞职需提前一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需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否则用人方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劳动合同只要在一月内签订都属于合法行为。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辞职时可以要求用人方一次性结清剩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