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的累计工作年限是怎么定义的?

2024-12-23 00:43:2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称的累计工作年限,是指员工的参加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仅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理解为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年休假天数,该理解是明显违反了以上强制性规定的。

回答2:

虽然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国务院行政法规中年休假时间的长短是根据累计工作年限计算的,他想咨询累计工作年限如何认定?有没有有效的法律解释?因为,他认为这直接关系到他在现用人单位享受年休假时间的长短。就杨某咨询的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台特邀请相关律师回答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时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回答3: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法律要求连续工作,因此,如果中途中断了,存在你休息的可能,因此,不以缴纳保险年限计算。

回答4:

虽然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国务院行政法规中年休假时间的长短是根据累计工作年限计算的,他想咨询累计工作年限如何认定?有没有有效的法律解释?因为,他认为这直接关系到他在现用人单位享受年休假时间的长短。
  就杨某咨询的问题,本报政策咨询台特邀请相关律师回答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一、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以上的情形。
  二、关于累计工作时间的确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时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回答5:

准确来说是按你工作开始的时间来算的 但是这个现在好多公司都不会按这个给你算 按你到公司工作的时间跟你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