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性质是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所以没办法维权。事业单位不比央企国企,对于岗位职责、单位有自己的工作程序,不是体制内、好多工作岗位不会聘用,都是在编制,对于此事的解决,没有好的办法。
事业编制是比较复杂的一类,事业单位的本质是社会服务组织,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大概分以下几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具体分类区别就是其经费来源不同。
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2018年,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效益好的全部转企,对于效益差的企业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这部分人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如果这项改革顺利落实的话,至少要影响数百万事业单位职工。
扩展资料:
人员安置的基本原则:
1、总的安置原则是按照“随遇而安,随遇而安”的原则,对被炮击人员进行整合和撤销后的安置。
2、为解决即将退休人员的安置问题,工资满20年、工作满30年、离退休未满5年的干部,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提前移交社会保障部门接管。病假和已接近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招用的合同管理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派遣工和其他人员、自筹自筹人员、自筹人员,应当在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后择业。也可以随企业改制,为新设立的企业安置就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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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无权可维权!因为如果是你自己的工作失误,而导致单位要调整你的工作,责任在你而不在单位。再说,你应聘的这个岗位属于必须有编的岗位,而有编的岗位使用了无编人员,只能是上级会追究单位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你无关!原因是你无编,理由再充分也绝对不会再聘用你!至于你自己的职业规划被打乱的问题,只能说人生的路,职场的事,世事难料。姿势不对,起来重睡;规划乱了,重新再调整呗!怎么说,咱也不能因噎废食吧!况且,这点事,也只不过是你职业生涯中的一段小插曲而已!要知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因为你自己工作中的过失调动你的工作并减薪这对于单位这样的处理方式是非常正常,其实与编制内外无关没有必然的联系。你说岗位重要因此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不能聘用编外人士,但往往事业单位编制紧,大多数单位“打擦边球”的动作比比皆是。你没必要纠结,仲裁对你来说成本高,在这单位也不可能再待下去了。与单位撕破脸那你就毫无退路这是非常被动。从你自身角度出发新的岗位与薪资你觉得憋屈不愿接受的话就果断辞职,免得影响自己的工作积极性。不然经济环境不佳的情况下,裸辞风险太大不如骑驴找马。那就你先忍一忍再工作一段时间,先生存才有生活是真王道,望你三思而后行。
这得看单位性质吧!不过个人很难斗得过单位。建议你和单位负责人沟通一下,看能不能通过一些灵活的方式解决。实在不行就只能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