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想捐赠遗体,怎么办手续,

我死后想捐赠遗体,怎么办手续,
2024-11-30 13:10: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并且要征得家人同意;

2、捐献人可到本地红十字会登记(填写捐献志愿申请书),有特殊情况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3、志愿者申请登记表,需要本人签字;

4、捐遗志愿者需要告知是否患有何种遗传病,传染病。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人生最美好的,就是在你停止生存时,也还能以你所贡献的一切为人民服务”。人的一生,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无论高贵还是低贱,最终的归宿都是死亡。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在生命的最后,用遗体捐献的方式去点缀世界,让生命之花再次“怒放”,也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

扩展资料:

1、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2、办理遗体捐赠的途径有两种:

第一种是微信登记,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公众号,点击志愿登记,根据程序提醒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登记完毕后,将有一张电子卡片,点击保存至手机即可,也可以要求邮寄实体卡片。

第二种是持身份证前往吴兴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登记,工作人员会详细指导填写登记表,如行动不便需要上门登记,可致电吴兴区红十字会办公室2289795,约定上门登记时间。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前需征得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同意。

3、举例-遗体捐赠遗体捐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近日,宜春学院学生钟善祺因患白血病不幸离世,他的父母做出了捐献眼角膜及遗体的决定,开创了江西首例在校大学生遗体捐献的先河;

35岁的江西南丰果农文英来遭遇车祸脑死亡,他的妻子含泪无偿捐献了他的器官,捐献的器官至少可以使三个人的生命得到延续。

遗体捐献可以给他人带来健康、新生与幸福。江西接连涌现无偿捐献器官的善举,不仅是赣鄱大地文明之花的美丽绽放,更是一个社会文明、和谐、进步的标志。

一直以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思想深植国人脑海,受传统道德伦理的影响,社会上对遗体捐赠的认知以及接受程度存在着一定的伦理以及心理障碍。

据国家卫计委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30万器官衰竭患者,却仅有约1万名患者进行了器官移植手术。特别是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捐献进入公民自愿时代,对于还在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来说,手术等待的时间或将更长。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_遗体捐献

湖州市人民政府_遗体捐赠怎么办理

人民网_遗体捐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回答2:

本人自愿捐赠遗体须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

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持本人和死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一致同意的证明,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捐献遗体的除外)。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回答3:

在网上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也可在微信上搜《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很方便。

回答4:

交代你家人,你家人会帮你办理手续。

回答5:

我愿意,自己死后可以帮助弱势善良的人也算没白活一场,有句话说死要重于泰山不轻于鸿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