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处是负责公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筑养路机械设备、防洪抢险工作的行政管理的单位。
公路管理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养护、筑养路机械设备、防洪抢险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组织制定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筑养路机械设备管理方面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协调公路网的建设与管理,参与制订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监督协调年度计划的实施。
四、负责组织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初设评审及申报审批工作,负责一、二级公路(其中二级公路3000万元以上)项目初步设计的申报审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管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组织制订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
六、负责公路勘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试验、公路施工单位资质、资信的审查申报工作。
七、依法监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归口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组织高速公路竣工验收。
八、对公路灾害防治、抢险救灾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
九、归口联系、指导厅属公路企业工作。
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这类单位一般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起来变动不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