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吗?

2024-11-07 06: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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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没有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参考婚姻法32条),一般不判离;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视为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会判离婚。
抚养问题不因离婚而有什么影响,不管是否离婚,父母双方均有义务抚养孩子。如果父亲不支付抚养费,或者以后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抚养费,都可以随时向孩子父亲提出请求,如果其不同意可以随时起诉他的。

参考法条: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做出是否准许的判决。
可以参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