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需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 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 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实际一般都是2人
我们山东这里是2名啊。。 不过要积极分子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啊。。主要是要被确定为重点对象啊。。那个才是最保险的啊
两个,
一般只要签个名酒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