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果起诉离婚的理由仅仅因为感情不和,通常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属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两年以上分居,会自动离婚的,记住,永远别觉得结婚证和婚姻可以栓住一个人,不想在一起,以后在出轨什么的,更是悲剧
如果一方坚持离会判离的,而且分居两年以上也会判离的
先调节,要不就是分居2年
会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