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感情不和是对方造成的,如果我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

2024-11-30 0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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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过错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果起诉离婚的理由仅仅因为感情不和,通常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属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回答2:

两年以上分居,会自动离婚的,记住,永远别觉得结婚证和婚姻可以栓住一个人,不想在一起,以后在出轨什么的,更是悲剧

回答3:

如果一方坚持离会判离的,而且分居两年以上也会判离的

回答4:

先调节,要不就是分居2年

回答5:

会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