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院校是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合称,但通常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大中专院校培养的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经高考和中考选优录取的、在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接受了全日制专业教育并获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学生的统称,毕业后由省市人事厅(局)发放就业报到派遣证,具有干部身份,迁转户粮档案关系。
认定职称: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认定应在达到要求的时间起2年内办理完成。
(一)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职称;
(二)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四)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职称;
(五)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称;
(六)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职称。
大中专毕业生是指接受了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或中等教育并获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学生的统称。也就是说,“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大学生”和“中专生”,其中“大学生”包括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