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辞退该员工会不会违反劳动法?违反劳动法的话,我的应补偿员工多少?如果我给他补550元,让他签字确认,让其交接走人,这样应该没有问题吧。
辞退员工不违法,但是要按法定给予员工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进入企业必须在一个月内签合同,你好像没有在一个月内签。按他实际12月10入职到7月3日超过了6个月要按一年算,给予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并且是按实际工资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给550是不对的,至少也要1100,如果员工能提供实际收入的证明,你要按实际付款,并且国为合同法明确规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没有通知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员工,因此你要不让他干一个月,要不给一个月的工资。
2、有没有其他其他方法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不是差钱,就觉得来气,请高手指点,
做为企业主也不差那点钱,要是员工努力给自己干活,怎么也能挣回来不是,人力资源管理过程是对所有人的,也就是说对这个员工如何,是做给现有的员工看的,以德报怨,收获的是德,因此不如按法律规定来办,即合法,又问心无愧,还可以在你的员工面前显示一下你的仁德。
3、该员工如果不交接的话,我是否有权利不给他发工资,该员工要求我支付双倍工资,不合理吧?
他要双倍工资的理由应该就是你没有跟他签合同。但是那也只是一个月而已,最多给他进公司到签合同那段时间的双倍。员工交接的内容是什么,如果涉及到你的利益,比如说他拿了你的货,但是客户没见到,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你的权益,但是不应该和工资扯上。这是两码事。但是你可以在纠纷结束前不付工资,扯在一起去打官司。
4、如果我制定业务指标,如果达不到情况下,我在调岗、降级。最后逼他走,可不可行??
理论上可以,但是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签的了。如果你的合同明确写了人是销售,并且没有注明可以调岗,就不能调,你说的降级好像应为降薪,但是你的1100和960也差不多吧,还是那句话何必呢,居然这样了,他呆一天你不恶心一天,事情处理中往往很心烦,但是过去一段时间再看,小事一件,即然当老板了,拿出点豪气来解决算了。
综合以上,要不然花点痛苦解散,在你现在员工面前表现一下,选择一个合适的形式激励一下现有员工,要不然就找和他不错的员工协议一下,出个差不多的钱了事算了。
真想省钱就发了他的工资,别的没有让他去告好了,反正也没有多少钱,他不去告钱省下了,告的话也让他费点事,拿到那个钱没那么容易,但要付出一些隐性的代价。
综上你自己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