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请问是工伤认定还是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如果是工伤认定,过了十年了,肯定做不了,法律规定是在受伤起一个月内由单位申请认定,单位不申请的,个人及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认定。超过这个期限就无法再申请了。
如果是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应该是在伤情痊愈或伤情稳定的时候做,如果目前仍未痊愈,可以试着去申请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