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要有自己的一套账,两个分公司也可以有自己的账,这不矛盾。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与总公司都不在同一地点,并且要有自己的营业执照,肯定要有自己的账套的,只是分公司的账年末要与总公司报表合并。
看情况。如果2个分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纳税,就必须有自己的帐本,而且帐本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如果分公司只是办事机构,部门,不具备建帐条件与资格,就不能设帐薄了,如果建帐,就会犯《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可以的,但是期未一定要给总公司的帐务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