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2025-01-01 01:08:4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销项税额=10*17%+160*17%+80*17%+300/(1+17%)*17%+2.34/(1+17%)*17%+15/(1+4%)*4%*50%=86.72(万元)
进项税额=3000*0.24*0.17+9.36/(1+17%)*17%=123.76(万元)
本月应纳增值税=86.72-(123.76-5*17%-10*17%)=-34.49(万元)
本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0,期末留抵进项税额为34.49万元。
说明如下:
(1)因管理不善丢失原材料账面成本为5万元,因为最终没有产生增值,退出流转,作进项转出。
(2)将账面成本为10万元原材料用于企业正在修建的职工浴室,按照税法规定,将外购材料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额不予以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3)委托其他厂家制作一批广告性小礼品赠送给客户不含税价款为10万元,视同销售,应计算销项税额。
(4)当期把账面成本为150万元的自产产品投资于联营企业,视同销售,应按照企业最近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没有这个价格,顺序按照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5)以折扣方式销售产品销售总额为80万元,另开红字专用发票注明折扣8万元,按照规定,折扣销售,只有将销售和折扣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才予以按照扣除折扣后销售额计算纳税。本题中折扣另开发票,故应按未折扣的销售额全额计征销项税额。
(6)运输公司开具普通发票注明运杂费8万元,发票标明运杂费的不可以抵扣运费税额。
(7)收取包装物租金2.34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应征收增值税。
(8)收取包装物押金3.51万元,暂不征收增值税,等逾期处理才涉及增值税。
(9)销售本企业已经使用过2008年5月购进的机器设备取得价款1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的设备,按照4%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回答2:

  本月应纳增值税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销项税额=10*17%+160*17%+80*17%+300/(1+17%)*17%+2.34/(1+17%)*17%+15/(1+4%)*4%*50%=86.72(万元)
  第二步,计算进项税额=3000*0.24*0.17+9.36/(1+17%)*17%=123.76(万元)
  第三步,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86.72-(123.76-5*17%-10*17%)=-34.49(万元)
  本企业本月应纳增值税为0,期末留抵进项税额为34.49万元。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回答3:

1。产生进项税 3.98万元(26.91//1.17+1x7%=3.98万元)
2。产生进项税1.36万元
3。产生销项税10.2万元(70.2//1.17x17%=10.2)
4.产生进项税额转出2.72万元(1.36x2=2.72)
本月应纳增值税==10.2-3.98-1.36+2.72=7.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