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业委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都具有约束力。
只要业委会与物业签了合同就有效力。
新进物业是需要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的。在小区内也需要公示。
希望能给您参考。
1、既然已经开始由你们来缴纳物业管理费,为何还要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如果真的是和开发商鉴定的合同,那理所当然物业管理费也是由开发商来支付的。
2、只要是物业公司的更替都需要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毕竟每家物业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是不同的,标准也不相同。
这是服务合同,一定你签订了,是有法律效力的。这是物业公司设置的格式合同,如果双方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可以按有利于业主来解释
必须重新签的。不管怎样都,即使是为了规避些难以预料的麻烦也要签。日后会省下许多口舌。
每个物业公司收费与相对应的服务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必须要用合同来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