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判了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是什么意思?是一共坐5年牢吗?

2025-01-23 09: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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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意思是:对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的处罚结果三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罪犯三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如果在三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扩展资料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考验期限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缓刑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回答2:

回答3:

三年内你不违法犯罪,你的两年有期徒刑就不用服刑了,等于期满了。也就是监外执行。

回答4:

意思是你本因坐两年牢的,但缓刑3年在执行
但在这三年内你不能再犯错如果再犯就是罪上加罪
如果3年内没犯错就算没事了
不要辜负了家长的心

回答5:

不是坐五年,就是你这3年好好在家里安稳的待着,那两年牢就不用坐了,法条上的原话是: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