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形式美及其形成和发展
一、形式美与形式
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的结构方式和外部表现形态。
形式美是人类符号实践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从具体美的形式中抽象出来、由自然因素及其组合规律构成的、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符号体系。
(一)形式美与美的形式。
形式美属于美的形式因素,但又不等于美的形式。美的形式是具体审美对象的感性形态,是同美的内容直接相联系的;而形式美则是从各个具体的美的形式中抽象出来的共同的美。
具体的美的形式和抽象的形式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形式美总是从各个具体的美的形式中概括出来的共同法则;另一方面,形式美又总是渗透在各个具体的美的形式之中,通过它们体现出来。形式美与美的形式的关系,是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体、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二)美的形式的特性:第一,美的形式依存于美的事物。第二,美的形式同美的内容紧密相连。第三,美的形式具有可变性。
(三)形式美的特性:抽象性、相对独立性、装饰性和符号性。
第一,抽象性。指各种个别的美的形式中能够抽取出某种富有美感的共同形式特征。这种特征以抽象的形式存在,审美意味朦胧,审美感受不确定,适应于表现各种事物的美。
第二,相对独立性。形式美具有不受内容制约的自由特性。一是因为形式美的自然物质因素和组合规律,本身就具有美的因素;二是形式美是从具体美中抽象出来的相对独立的自由美。
第三,装饰性。装饰性是指形式美具有装点和修饰事物外观的特性。
第四,符号性。符号性是指形式美具有审美符号特性。按照美的规律排列组合起来的形式美因素,不仅是结构美的事物形式外观的造型符号,同时也是表达创造者内心情绪的情感符号,是体现美的事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的象征符号。
"形式美的普遍基础"与"形式美的社会历史根源"两部分内容可以认真阅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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