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体检合格后,并且通过政治审核、确定为“应征公民”的,自己不去服兵役的将依据法规予以处罚。当然已经通过征兵体检,而在应征对象政审或者其它原因、不为征兵办公室确定为“应征公民”的,那就没有关系的。
一、应征公民的确定、按时体检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规定: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三、依据《征兵工作条例》(2011修订版)第五十一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3楼你怎么老是那么几个回答不停地复制来复制去。
可以不去,但得和武装部说一声,说放弃当兵,让他们把你的名字从报名表里划掉就OK。如果你那里报名的人够多就不需要走关系。也不会有任何惩罚。
不是想去不想去,是现实没关系什么都干不成,现实太残酷
只是第一次体检过了问题应该不大,你如果实在不想去但是招兵的又找你的话你可以和招兵的说明原因,。至于原因呢你自己想咯 这年生 要几个原因还不好找哦~
没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