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所以房东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主,即取得收入的人纳税。
但是现在有一种现象,房东一般都不会主动去纳税,
除非租赁人需要发票,开发票时就产生了纳税行为。
但是,如果税局真查起来,找不到房东的话,税局就会去找房产使用者了,
税局会叫租房者代扣代缴房产税。
还有,租房者如果需要发票,房东有的时候也很鬼,
他会要求租房者承担税金。
但法律上的义务人是房东。
房产税是房屋所有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