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涉及的是诈骗,警察局已经立案了,但被害人要求撤诉,请问,什么时候才可以

2024-12-15 0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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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诈骗是公诉案件,被害人要求撤诉并不能影响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如果经查发现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才会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要求不影响公安的侦查

回答3:

  按法律规定,被害人无权要求撤诉,更不用谈什么时候可以撤诉了。
  由于诈骗属于刑事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使当事人不追究侵权人责任。公安机关还是有权按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回答4:

被害人撤销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