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 定语后置与状语后置

如何判断和区分
2024-12-19 19:50: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定语后置:

在古汉语中将定语移置在中心词之后的现象。定语后置一般有三种情况:
1)、中心词+定语+者或中心词+之+定语+者
楚人有涉江者。(《察今》)
石之铿然有声者,所在皆是也。(《石钟山记》)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 《五人墓碑记》张溥

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 《愚公移山》〈列子〉
2)、中心词+之+形容词(定语)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劝学》)
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涉江》)

四海之大,有几人欤?
3)、中心词+数量词(定语)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马说》)
我持白璧一双,欲献项王;玉斗一双,欲与亚父。(《鸿门宴》)

(三)、状语后置:

现代汉语中状语置于谓语之前,若置于位于之后便是补语。但在文言文中,处于补语的成分往往要以状语来理解。例如:

《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应理解为“于河南战”。《促织》:“覆之以掌”即“以掌覆之”应理解为“用手掌覆盖(蟋蟀)”。

另外,还有定语置于中心词之后,修饰名词的量词放在名词之后等特殊现象。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寡人之于国也》〈孟子〉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可以不负戴于道路也《寡人之于国也》〈孟子〉
举所佩玉抉以示之者三。 《鸿门宴》〈史记〉
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 《烛之武退秦师》〈左传〉
虽董之以严刑,振(震)之以威怒 《谏太宗十思疏》魏征
孰与君少长?——与君孰少长? 《鸿门宴》〈史记〉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劝学》〈荀子〉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劝学》〈荀子〉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师说》韩愈
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陈涉世家》〈史记〉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邶风•静女》〈诗经〉
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 《赤壁赋》苏轼
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赤壁赋》苏轼
柱以白壁,砌以青玉,床以珊瑚,帘以水晶。 《柳毅传》李朝威
命坐于灵虚之下。 《柳毅传》李朝威

回答2:

先要搞清什么是定语,什么是状语
定语是对名词或代词起修饰、限定作用的词、短语或句子,汉语中常用‘……的’表示,常由形容词、数量词、名词、代词充当。
比方说,(漂亮的)蝴蝶 ,(三只)蚂蚁,括号内就是定语
如果用定语后置,就是这样的效果 蝴蝶漂亮者,蚂蚁三只

状语是动词或形容词前面的连带成分,用来修饰、限制动词或形容词,表示动作的状态、方式、时间、处所或程度等.
比如,我(今晚)吃了个西瓜,太阳(在天上)翻跟头
用状语后置的说法,就是 我吃了个西瓜于今晚,太阳翻跟头于天上

借用楼上的句子 楚人有涉江者 用正常的语序,就是 有涉江的楚人
“涉江的”修饰“楚人”,它就是对名词起修饰的短语,然而它却跑到了楚人后头,于是他就是定语后置。

臣战河南 用正常的语序,就是 臣在河南战
“在河南”修饰“战”这个动词,他跑到后面即是状语后置。

状语后置也叫介宾短语后置 因为状语往往由介词和宾语组成
覆之以掌 “以掌”是状语,其中“以”是介,“掌”是宾
状语有清晰的两部分,好认
至于 臣战河南 他省略了一个“于”,就没有介词了 但他肯定不会是定语后置
河南要是定语,他修饰谁呢?修饰臣?

回答3:

虽董之以严刑,振(震)之以威怒 《谏太宗十思疏》魏征
孰与君少长?——与君孰少长? 《鸿门宴》〈史记〉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劝学》〈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