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意义显而易见:就是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获得了最广大的支持,具体作用及意义见下
1.新中国成立后继续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这是继续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新中国成立时,全国拥有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不仅使广大贫雇农遭受残酷的封建剥削和压迫,也严重地束缚农村生产力的解放。为废除封建剥削制度,解放农村生产力,为了使广大贫雇农从地主阶级统治、压迫下解放出来,必须进行土改。在人民解放战争期间,党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在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那时我国已有一亿多人口的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从当年冬开始在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广大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废除地主阶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1952年冬,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全国三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大约4 600万公顷土地和大量的生产资料。土地改革的伟大意义:彻底废除了两千多年来的封建剥削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这就使中国最大多数人民获得了解放;解放了生产力,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摧毁了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国民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了工农联盟,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并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2.一共3次。
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农民都热烈欢迎,你说会是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