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下: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六、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分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等6章1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不犯法是医院无礼,不过你也不要在这样做了,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吧,去起诉医院!
当然违法,必须是违法。有法律途径你不走,去干违法的事!
行政村换届选举时,我看不公道,我提个意见,有个60多岁的老太太去选票,出来以后我问他你是咋样选的?他说乡政府也没有问我,他自己全全画画交给我了,我就拿着票投到投票箱里去了,这时候我说那你这不合理,老百姓没权利,那你不能剥夺18岁以上公民都有选举权,村民要是想选张三,你要画到李四身上,那选举人也不知道选举人不实字,结果乡政府说我捣乱词,旭,给我了拘留和处罚,我本人有点亏,我想问一问,乡政府不经过我同意,交派出所拘留我,我是个老支部书记/我想问问党员还给处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