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的定义是什么

2025-01-23 20: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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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良反应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其特定的发生条件是按正常剂量与正常用法用药,在内容上排除了因药物滥用、超量误用、不按规定方法使用药品及质量问题等情况所引起的反应。

中文名
不良反应
包 含
副作用等
严重程度
轻度、中度、重度
分 类
A,B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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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凡用药后产生与用药目的不相符的并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不良反应(adversereaction)。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sideeffects),毒性反应(toxicreaction),变态反应(allergicreaction),后遗效应(aftereffect),继发效应(secondaryeffect),特异质反应(idiosyncraticreaction)及"三致"(致癌carcinogenesis、致畸teratogenesis、致突变mutagenesis)作用。一般是可预知的,但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则是难以恢复的。

药物的后遗反应
指停药后的生物效应,例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次日的宿醉现象,停药后可消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耳蜗神经损害很难恢复,可成为永久性耳聋。过敏反应药物刺激机体而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药物在体内与高分子载体蛋白结合形成抗原,刺激机体产生抗体,药物再次进入机体发生抗原抗体反应导致过敏反应性疾病。

特异质反应
少数人用药之后,会发生于药理作用无关的反应。多数是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比如缺乏某种药物代谢酶所形成依赖性喉,断药后体内不能维持正常生理机能,出现戒断综合征,有时很严重,可发生惊厥,甚至死亡。

药物的致畸作用
在妊娠期内,特别是头三个月胎儿器官形成期,此时某些药物可作用于胎儿而形成先天畸形。

药物的致癌作用
具有致癌作用的药物称致癌因子,不少化学药品属于此类物质。

药物的致突变作用
遗传因子DNA的构成发生突然变异和染色体异常,可引起此变异的因子称变异原。短时间内变异原通过机体内因起作用,发生显著的生物学变异,如畸胎或肿瘤的生成。

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B两大类。A类反应主要是毒副作用,B类反应则为特异质或特应性反应。少数特异质者对于某种或某几种药物可出现极为敏感或极不敏感的反应。特应性的意思是"一个人所具有的特性;特有的易感性;奇特的反应"。B类反应又可进一步分为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和药物变态反应。

A类
A类反应又称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它是药物常规药理作用的延伸和发展,它是否发生于药物在体内浓度的高低(或剂量大小)密切相关。

[过度作用]

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效应,一般情况下是治疗作用,即适度调节机能,使之趋向正常,但有时也会出现过强效应而致不良反应。

[副作用]

当一种药物具有多种作用时,除治疗作用之外的其他作用都可认为是副作用。副作用常是一过性的,药物的治疗作用消失,反应也消退,但有时也会造成较严重的后果。

[毒性反应]

毒性和副作用较难区别,习惯则按反应程度的轻重不同而定。一般情况下,毒性是指可造成某种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的反应,这些反应,有的停药后可逐渐恢复,但也常造成一些不可逆的损害,终身不退。

[首剂效应]

某些药物在开始应用的时候,由于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尚未适应,因而可引起较强的反应,若一开始即按常规剂量则常导致过度作用,对于这类药物,应用时宜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至常用量,使机体逐步适应。

[继发反应]

继发反应不是药物本身的效应,而是药物作用所诱发的反应。如广谱抗生素可引起菌群失调而致某些维生素缺乏和二重感染;

[停药综合征]

或称撤药反应。由于药物较长期应用,致使机体对药物的作用已经适应,而一旦停用该药,就会使机体处于不适应状态,主要的表现是症状反跳。

B类
[遗传药理学不良反应]

很多药物在肝脏中代谢。多数情况下,药物代谢物的作用较原药为低,毒副作用也相应减弱。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代谢途径。有的药物氧化,有的还原,有的水解,有的核苷化,有的与葡萄糖醛酸相结合,这些代谢反应都是在相应的酶作用下进行的,如果某种酶不足,则相应的代谢过程就会受阻,而导致原形药物在体内蓄积,效应也相应增强。许多因素都可影响体内的酶量及其功能,但是,本类反应则排除了上述条件的影响,而专指由于基因遗传原因而造成的药物不良代谢。

[药物变态反应]

药物过敏反应是外来抗原性物质与体内抗体间所发生的非正常免疫反应。当外来抗原进入机体,使淋巴细胞或体液免疫系统致敏,机体处于致敏状态中,而当机体再次接触同样的变态反应原时,抗原与抗体产生反应,引起某种程度的组织损伤或机能障碍。

[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

过敏反应临床表现有皮肤反应和系统反应两类。

皮肤反应:表现为各种药疹,以荨麻疹型、麻疹型、湿疹皮类型为多见,某些药物则好形成固定型药疹。

系统反应:过敏反应可损害各个系统,如产生血液病样反应、血清病样反应、红斑狼疮样反应、肝炎样反应和心血管、神经系统、肾脏、呼吸道等部位损害,以及过敏性休克。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或人体的机能恢复期,接受正常剂量药品时人体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同药品不良事件相反,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的因果关系由负责报告或核查的医学专家进行判断。如果某个反应报告来源于医学专家,通常暗示此反应为药品不良反应,除非医学专家明确指出此反应与药品无因果关系。

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目前,广东省已经展开了药物不良反应的上报制度,陈泰昌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是为了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目前人们对药品的不良反应还不了解,以为越新的药疗效越好,而忽视了其不良反应。其实,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病例数有限大约有500-3000人,多数情况下排除了老人、孕妇和儿童等特殊人群,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药物的问题是在使用较长时间、较多人群之后方能发现。因此,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药的不良反应。

回答2:

不良反应通常是指在按照规定的剂量以及用法使用药物之后,还是产生了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副作用。这种不良反应一般是要排除了药物过量,或者药物用法错误等药品的使用,以及质量问题所形成的反应。药物的不良反应通常可以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毒性反应或者过敏反应,还有特异性的反应以及继发反应等。最常见的就是药物副作用,例如有很多药物可能会产生胃肠道的不适症状,如恶心、反酸、腹泻等表现,通常表现较轻,停药之后就能好转,这些副作用是不需要特殊治疗的。还有药物会产生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过敏反应,例如青霉素过敏,可能会出现皮疹、发热、寒战等表现,给予对应的抗过敏治疗之后也是可以好转的。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能是药物的致畸作用,特别是对于妊娠期的妇女,对于胎儿有致畸作用的药物是不可以使用的。还有致癌的作用,或者导致基因突变的作用,也是比较严重的。

不良反应(Adverse reaction)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其特定的发生条件是按正常剂量与正常用法用药,在内容上排除了因药物滥用、超量误用、不按规定方法使用药品及质量问题等情况所引起的反应。

回答3:

不良反应是指按照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物的不良反应分为轻、中、重3度。
轻度不良反应,是指轻微的反应或疾病,症状不发展,一般无需治疗。
中度不良反应,是指不良反应症状明显,重要器官或系统功能有中度损害。
重度不良反应,是指重要器官或系统有严重损害,可以导致残疾或者是缩短寿命,严重者危及生命。
药物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或者是人体功能恢复期间,接受正常剂量的药品,在人体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者是意外的有害反应。
对于药物的不良反应,要尽量避免,但有些也是避免不了的,一旦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的处理,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不良反应带来的后遗效应。

回答4:

凡用药后产生与用药目的不相符的并给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统称为不良反应(adversereaction)。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sideeffects),毒性反应(toxicreaction),变态反应(allergicreaction),后遗效应(aftereffect),继发效应(secondaryeffect),特异质反应(idiosyncraticreaction)及“三致”(致癌carcinogenesis、致畸teratogenesis、致突变mutagenesis)作用。一般是可预知的,但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则是难以恢复的。

药物的后遗反应
指停药后的生物效应,例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次日的宿醉现象,停药后可消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引起耳蜗神经损害很难恢复,可成为永久性耳聋。过敏反应药物刺激机体而发生的不正常的免疫反应。药物在体内与高分子载体蛋白结合形成抗原,刺激机体产生抗体,药物再次进入机体发生抗原抗体反应导致过敏反应性疾病。

特异质反应
少数人用药之后,会发生于药理作用无关的反应。多数是由于个体生化机制异常,比如缺乏某种药物代谢酶所形成依赖性喉,断药后体内不能维持正常生理机能,出现戒断综合征,有时很严重,可发生惊厥,甚至死亡。

药物的致畸作用
在妊娠期内,特别是头三个月胎儿器官形成期,此时某些药物可作用于胎儿而形成先天畸形。

药物的致癌作用
具有致癌作用的药物称致癌因子,不少化学药品属于此类物质。

药物的致突变作用
遗传因子DNA的构成发生突然变异和染色体异常,可引起此变异的因子称变异原。短时间内变异原通过机体内因起作用,发生显著的生物学变异,如畸胎或肿瘤的生成。

回答5: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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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
不良反应的表现
目录
1摘要
2基本信息
3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
4不良反应的表现
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是药物本身所固有的两重性作用。临床治疗疾病,必须充分考虑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治疗需要权衡利弊,决定取舍。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是药物本身所固有的两重性作用。临床治疗疾病,必须充分考虑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治疗需要权衡利弊,决定取舍。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不良反应
释义
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有害反应
外文名
Adverse event
分类
A、B两大类
严重程度
轻度、中度、重度
展开全部
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
机体的生理病理状况、性别、年龄、遗传因素、用药剂量、用药时间、药物相互作用、环境因素以及机体的自身内环境的稳定情况均可影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不良反应的表现
1.副作用(也称副反应)

指药物在治疗剂量时引起的,伴随其治疗作用而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反应。一般来说是可以恢复的功能性变化。副作用是药物本身所固有的作用。产生副作用的病因多是药物选择性作用差,作用所涉及的范围广。当其中某一效应被用作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相应成为副作用。副作用一般是可以预料同时可以避免或减轻的。

2.毒性反应

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或用量不大但患者本身存在某些易感因素而引起的不良反应称毒性反应。因为剂量过大而立即发生的毒性作用称急性毒性;因长期用药而逐渐发生的毒性作用称慢性毒性。药物的致癌、致畸胎、致突变作用属于慢性毒性中的特殊毒性。

毒性反应对患者的危害性较大,毒性反应的表现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循环系统,以及肝、肾功能等方面造成功能性或器官性的损害,甚至危及生命。每种药物都可出现其特定的中毒症状。

3.变态反应

指药物刺激机体免疫系统引起的异常免疫反应,反应性物质与药物原有效应无关,可造成生理功能障碍或组织损伤。药物本身、药物的代谢产物、制剂中的杂质或辅剂均可成为致敏原。大分子多肽或蛋白质类药物可直接具有抗原性,小分子药物可作为半抗原通过与体内蛋白质结合形成抗原。该反应仅出现于少数患者,与药物作用的性质无关,与剂量无相关性,反应性质各不相同,不易预知。

4.后遗效应

药物已经停止使用或其浓度已经降低到正常浓度以下,但是残存的生物效应仍然表现出来或者成为不可逆性生物效应,称为后遗效应。如使用镇静催眠药后较长时间还有困倦、头昏、乏力等症状;大剂量使用链霉素、庆大霉素后可造成永久性耳聋等。

5.继发性反应

使用药物治疗后,引起某方面的正常生理状态失去平衡,并造成不良后果,称为继发性反应。如四环素类药物在抑制肠道内致病菌的同时,也使一些敏感的正常非致病菌受到抑制,使这些正常菌群不能发挥作用,造成二重感染。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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