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事情,主要先解决两个问题:
1、两居室房产的归属;
2、你妈妈现任丈夫的两个儿子和你妈妈是否存在扶养关系。
关于房产的归属:
该房产取得时候属于你妈妈和那个男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因房子的名字是他儿子的,也就是说你母亲、男人和他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赠与关系,将房产赠与给了他儿子。后来离婚的时候,又说明盖房子为你母亲所有,不知该房产是否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是否仍为那个儿子的名字?
如已经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则你母亲因离婚而获得了该房产的所有产权,该房产为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复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如未办理转移登记,建议你母亲尽快办理,因此处牵扯赠与问题,一旦双方产生矛盾,可能会产生纠纷。
2、关于是否存在扶养关系。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和子女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你母亲和那个男人的孩子之间存在的是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关键看双方是否存在扶养关系,也就是说继子女是否尽到了类似子女的义务,比如赡养等。
因此,该男人的两个儿子对你母亲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决定于是否认定你母亲和他们存在扶养关系。
如果你母亲不想把财产让那个男人和他的儿子继承(你母亲和那个男人是夫妻关系,他对这个房子是有继承权的),那么建议你母亲立下遗嘱,指定财产归属。
他们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
离婚之后,房子写明了是归你妈妈所有,即使后来复婚,也只说明这是你妈妈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没有权利分割这套房子,那么他的儿子也就自然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了。
先谈你妈妈的房子,不清楚离婚协议中的归你妈妈所有的房子是你妈妈这套经适房,还是两套都有。
那套经适房,本来就是你妈妈的婚前财产,只不过是经过拆迁置换过来的。产权不会因为复婚有什么变化。
另外一套房子,如果也约定归你妈妈所有了,那也就成为你妈妈的婚前财产了。
关于继承,男方作为配偶,是有继承权你妈妈的遗产的;男方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则要看你妈妈是否与其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有,则你妈妈和那个孩子之间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
广东胡律师:
如果你妈去世时跟这个男人还有婚姻关系,而他的两个儿子对你妈尽了赡养义务的话,就可以与你、这个男人一起平分继承这个房产。
建议你让你妈立一份遗嘱只把房产给你,或者在生前就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
要是在离婚前写了房子归你妈妈所有,就是他们在复婚也是属于婚前财产了,要是万一你妈妈去世了,你继父有继承权,他的孩子没有继承权,最好让你妈妈写个遗嘱,等百年之后房子归你所有,这样你继父就没有继承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