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未缴纳月数的社保吗?

2024-12-18 1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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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回答2:

劳动仲裁一般会支持你的诉求,要求单位补缴,可惜,社保局不允许补缴,也就是说,你的要求是合理的,但现实中不可行,扯淡不?哈哈哈哈

回答3:

你可以先到社保局反应再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你不想干了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