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请携带户主身份证明资料到当地所属的供电营业厅办理换表业务。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户应负担赔偿费或修理费。如因过负荷烧坏电表,需由用户负责赔偿。
如非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发生电表烧坏的情况,请向电表产权人反映。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计费电能表装设后,用户应妥为保护百,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生计费电能表丢失、损坏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用户应及时告知供电企度业,以便供电企业采取措施。如因供电企业责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计费知电能表出现或发生故障的,供电企业应负责换表,不收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户应负担赔偿费或修道理费。如因过负荷烧坏电表,应由用户负责赔偿。
电表原则上是供电公司的财产,供电局出电和电表,再卖给你电,所以电表坏了,你可以报供电局,让他们换电表,另外你自己换的电表是不能被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