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信息丢失被人利用或网上借贷,本人是否承担责任?

2025-01-07 10:48:1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是不需要承担该责任的:
1、但是必须有证据证明该事项不是当事人本人办理的(不是本人使用该遗失的身份证);
2、所以身份证遗失后,建议当事人尽快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就近在辖区派出所或者办理证件大厅申报挂失,以更好的保障本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贷款不是本人办不下来,哪怕是网贷,也要做人脸识别的。
不需要,马上去补办就可以,补办就证明你的证件丢了,也不需要登报

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用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是许多市民所担心的问题?近日,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回答3:

如果进行了挂失登报,重新办理了新的身份证就不需要承担

回答4:

不需要承担责任,他也不会找你。因为留的电话肯定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