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可以吧,你可以找个律师和女方沟通一下,如果不行你也可以申请让女方出一个子女的生活费,这样也能减轻点负担。
建议先找对方协商解决,说明理由,争取对方的理解与支持。如果实在协商不了,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者要求其抚养其中一个孩子。当然,最好要有比较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你目前没有这个抚养能力或抚养条件。
男女双方都有赡养子女的责任,最少也应该出赡养费,如果你一个人带两个孩子特别有压力是可以找法院协商的,但是会不会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心里影响。
只能是通过协商解决
协议离婚后,你后悔,向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可以向法院起诉,但需要具备相应的理由或条件。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