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一个问题,按照道理时平分,但是还要看情况,如果父母之前对某人经济上最多补助,是要多出,或者是在家里经济不好,稍微和兄弟姐妹商量下,少出点,但是心一定要有,出钱少,力就不能少出了,不然真说不过去了,毕竟自己怎么做,自己孩子也看着的,中国人百善孝为先!
首先,上门女婿,嫁出去的女儿这些都是民间习俗,在这里讲没有任何意义。从法律上讲,如果你们谈不拢,就是3个子女平均分摊,特殊情况,比如生活困难的一方,可能出少一点钱,但是相对就得出力,比如照顾老人的义务。
老人,是三个子女的父母。老三说的没有错儿,兄妹三人均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当然女儿也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老三现在要求哥哥姐姐承担父母的医疗费用,老人一旦过世,老人的遗产也应有哥哥姐姐的份额。
儿女都有责任(合法理)按情节分轻重(合情理)
都说养儿为防老,父母老了,生病了,作为儿女是理所应当地为父母治病,三个子女本来就应该为父母拿钱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