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的,不受本条限制。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l 现役军人要求离婚,必须经过军人同意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l 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这一切的前提是合法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