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带一个孩子,两岁多了,我想给他改名字,不用父亲签字可以吗?当然可以了。跟他父亲没有多少关系,跟着你的孩子。直接改名字就行,原来的名字就是曾用名了。
不过最好跟他说一声。他签字会更好一些,为什么呢?因为毕竟是他的血缘关系,孩子最终也要认他这个父亲呢。不可能一刀两断,血浓于水呀。所以要尊重对方的话,一定要让他签字,让他知道。不让他知道。他可能有点儿烦。甚至是找一点儿麻烦。搞得心里嘎嘎哒哒的,实在是没有意思了,不漏顺顺当当的做完这个事儿。
《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既然已经离婚,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对更名事项进行约定,则你可以自己做主为孩子更名。
孩子之前的姓名变为曾用名。
如果孩子户口跟你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