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过错)自行辞职是否有赔偿?

2025-01-03 1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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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的。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

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

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

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

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

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

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

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全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如果单位拒绝,你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

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还不赔,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通过仲裁解决,你可以要求单位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

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

付金额(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回答2:

1、推荐答案真搞笑,这不知道百度知道是怎么搞的,这样会误导提问者与其他的人的。
2、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解雇你。
3、如果是用人单位无任何过错,不存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上规定需进行补偿(赔偿)的条件的,则是每一补偿(赔偿)给你的。
4、按照你的描述,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是你自己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了是不是,如果是,你没有补偿的。另外你也不足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你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如果你们之间有保密及公司对你进行了专项培训为约定了服务期,你违反了的话,是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除此之外,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辞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什么违约金、赔偿金,就算你们合同上规定了很多的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条款,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