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兼职中不小心毁坏了公司物品,如何担责?

2025-01-24 05: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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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责任清楚,且该员工负有完全责任,可依物品现值(即原价-折旧)赔偿;
2)如责任不清楚,需要相关部门认定责任;
3)物品价值较小,可要求一定性支付;
4)如无赔偿能力,则可每月扣除其20%薪水,直至偿付完毕;
以下为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额的20%。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这种情况的赔偿条款,则公司有权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赔偿公司的损失,但不能超出劳动者工资的20%。如果扣除工资的比例超过了这个数字,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首先需要调查清楚具体情况,定责赔偿。

回答2: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参照此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定了赔偿责任的,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至于赔偿比例,建议协商,从双方责任中确定各自负责的比例。很难有明确比例划分。

回答3:

展台搭建的临时展览墙不够坚固(公司应承担责任),兼职的又不够小心,两者共同构成侵权,还是协商解决确定比例吧,一般建议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