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征集应征公民到军队服现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
另根据国防部征兵事务办公室通知,全国征兵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根据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退伍时间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已陆续下达各单位。
扩展资料:
女兵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发布通知,今冬女兵全面面向社会征集,推行网上报名,坚持全程公开。据悉,今年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系统”,女兵征集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分数可查的201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并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志愿服义务兵役。
目前,网上报名系统已经开通,报名工作将持续至8月20日18时,过后不再补报。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将以应征女青年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高校应届毕业生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高中、高职(专科)、本科不同学历类别,依据高考原始总分数自动择优筛选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为征集对象,各地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兵
9月份兵役登记,10月份正式报名、体检,第一批入藏入疆的11月20左右就出发,其他的一般从12月10日前后分批次开始出发。 征集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根据本人意愿,也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农业户籍初中文凭即可。 适龄青年都可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过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户籍所在地基层武装部现场报名,也可以在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朋友直接找村里的民兵连长和村支书也一样。这次征兵属于陆军,海军,空军,武警,第二炮兵联合征兵,体检标准通用。 仪容的要求——有染 发、纹眉、纹身、打鼻 孔等青年将不能入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2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病症,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只眼裸眼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高中文化程度右眼4.7左眼不低于4.5;大专右眼放宽为4.6左眼为4.5为合格 还有毒品阳性检测和心理测试{对着电脑回答问题}。 政治条件 纹身刺字带政治性问题或属于犯罪团伙标志有碍军容的;被判处过徒刑、拘役和管制,被依法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在单位被开除公职、厂籍、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征兵工作一般在10月份就开始的。
当兵的身体要求自然很严格了——
第一关是五官科,视力一般1.0以上,不能油耳朵和耳膜穿空。嗅觉要正常。牙不能太歪了,咬合要正常。
第二关光着屁股在一个屋子里跑。友情提示一下,最好不要有包皮,包茎就不可能了。弯腰驼背就更不可能了。你的五个指头要能并的和齐才好。要不敬礼时手型不好看。平脚板子的也不会要的。这些都是外观上的要求。
每年征兵全国是统一行动.一般是8月份开始动员,报名(一般9月)、体检(一般10月)、政审等一系列程序,到12月份新兵才能入伍!
征兵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0月份为征兵准备阶段。主要进行宣传发动,传达贯彻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
11月份为征兵体检政审阶段。这一阶段除做好征兵体检工作外,还要确定接兵部队人员到位情况,做好新兵被装、运输等计划准备。
12月份为定兵和新兵起运阶段。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
祝你好运
全国征兵(男兵)应征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2017年8月5日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 至 6月30日。
也就是说没有兵役登记,就无法报名应征。而兵役登记已在6月30日结束,如果已经进行了兵役登记,那么要在8月5日前在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征兵要9月以后 征兵工作时间安排: 一是组织准备阶段:9月底以前,凡符合征集条件的18岁-20岁(大专放宽到23周岁,本科放宽到24周岁)青年均需参加兵役登记,登记时可由本人、亲属到各乡(镇)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二是初检初审阶段:10月底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人员,按时回到户口所在乡(镇)参加初检初审。 三是体检和政审阶段:11月上旬,由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11月中下旬,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病史调查和家访! 四是定兵送兵阶段:12月上旬,由征兵领导小组进行集体定兵。12月中旬发放入伍喜报,对批准入伍人员进行张榜公布,组织新兵身体复检、欢送新兵入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