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但仅限于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所有对劳动者的违约金约定都是无效的!
因此,针对你提到的:
1. 招工费用不应赔偿;培训费用可以不赔,除非是专项培训(就是说不是一般的上岗培训、内部培训),且单位还必须就此与你约定服务期;
2. 这种违约金,如果与专项培训的服务期无关的话,完全可以不赔;
3. 这是废话!员工享有法定炒老板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员工的,你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就不存在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在你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后,你应当保持30天到公司上班,配合公司交接工作。
30天后就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结算所有工资了。单位应与你结算工资,并给你办好终止合同的证明,并在15天内为你办好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公司如果既不给工资,也不该退工证明,你可以再等15天,如果仍未收到员工手册、退工证明的话,直接到劳动仲裁告公司,一告一个准!!
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由于用人方违法在先,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但是辞职必须要以未缴纳社保为理由。
如果资方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厂方仍然不缴的,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投诉维权,或与厂方解除劳务合同,厂方仍然要补缴未给办理的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