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辱骂,殴打学生,在法律上有规定吗?

2024-10-28 18: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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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老师辱骂殴打学生,一般由学校和教育局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分 ,并赔礼道歉,赔偿学生的损失 。
  如果情节严重的,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