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虽然婚前买下,但是房产证是两位名字,这房子产权就是两位共有。
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可以把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离婚之后双方一起凭离婚协议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过户,重新办理一方当事人名字房产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
一旦登记两个人姓名就说明法律上所有权属于登记的两个人共有。
所以分割时应当平均分配(无子女的情况下),有子女时要除去子女的继承部分。
两个名字一人一半
一人一半!
请采纳。。。。
以房产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