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说好他替你还钱房子归他”,是口头约定还是有字为凭证?
这个涉及你的举证。
第二,你的房子是否在房管局作过相关登记,办理了房产证(某些情况下以及土地证)?这个涉及的是否真的取得了对不动产的物权,是否经过公示而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这个可以向两个方向打。一个是物权方向,个人推荐,只要你举证你对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一个是侵权方向,这个还必须举证对方侵害了你的权利,相对举证责任较大些。
其实房产证在他那里不重要,因为只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的名字,你就可以凭身份证到房管局查拆,将相关信息打印出来,作为你完整物权的证据。还债务的事甚至不必提,就说借给他住,但希望收回的时候对方不愿意搬出。先发一封正式的信函通知你要收回房子(一式两份拿去公证),经过一段时间对方依然不肯归还房子的话就可以提起诉讼。按照物权的方向,要求侵害人归还原物,保护你的物权并赔偿损失(按租赁计算,起算点为你正式通知书中的归还限期)即可,证据只要包括你的查拆,正式通知书函就够了。但是要保证你没有任何赠予或买卖类的文书或证据在对方手中。判决下来后,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据你所说,可以要回房子。
第一:证明房子是你的,到房产部门重新办理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房子是你的;这是起诉必须得。
第二:要求他限期腾退房屋,并支付这几年占用房屋的使用费,可以按当地租金计算。
第三:不知你们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协议,如果有协议,那么需要证明他没有履行相关义务。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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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也没关系,如果他不承认有这个协议,那么他就是属于侵权,非法占有你们的房屋,可以侵权为由起诉;
不知道你们的房产证上的房主是谁,如果是你父亲,那么带着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你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父子、夫妻关系的证明,到当地房产部门,办理挂失手续,直接将土地证和房产证挂失,办理新的证件,直接办到你们自己名下,这是可行的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只要房产证是你家人的名字,就能打赢官司。
目前房产证上面是谁的名字,是你家的话你们可以去拿回;
如果是对方名字的话,那就拿不回,很麻烦。
可以诉讼解决。
赢的几率应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