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咨询江苏普邦律事务所,他们的律师给我答复的笔记,跟你分享一下。
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材料准备:
在具体地接触案件时,先把此类案件所需的各个材料列个清单出来,与当事人或委托人一一核对。
1.管辖权和时效依据,有无协议管辖,是诉讼还是仲裁,合同约定的最后期限,实际履行交付和交付的最后期限等,这是首先要审查的,否则一旦切入案情,会很容易疏忽这些基础的审查工作。
2.合同签订的材料,包括各种正式的合同、协议、补充协议、订货单、确认书、传真、电报、电话记录、EMAIL等,然后要求委托人按时间顺序整理好。
3.合同履行的材料,包括发货单、入库单、托运凭证、验货、收货凭证、质量异议书、退(换)货记录凭证等,要求委托人按时间和合同单号分别整理成册。
4.结算凭证,总货款的计算凭证或依据、付款凭证、收款发票或依据、对账单、抵账或冲抵依据或凭证、未付款依据等,要求当事人按时间顺序和供货先后整理好,并做出财务清单。
5.证据,对方违约的依据,催款信函、传真、电报、电话记录及相关证明手续。
这些内容可以做成表格直接交委托人,按表格准备材料。这样让委托人或帮助委托人整理好材料,然后再做进一步的审查,对所有的证据进行筛选,再与当事人核对并补充,最后根据证据材料来确定方向,先考虑协商或调解的,如果协商或调解没有可能再考虑诉讼(仲裁),然后根据证据情况确定诉讼请求,在起草诉状。如果直接从起草诉状开始操着,很容易遗漏掉案件的细节材料和证据,等到对方律师或法官提出异议才发现欠考虑,已经是为时已晚了。学会搜集、整理、筛选证据材料,是律师最基本的工作,也是第一步工作。
合同原件,转账凭证,对方违约的事实证明材料,自己的损失证明材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