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携带资料: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购房发票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如下的资料:
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审核全部符合要求后,产权人提供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用于财政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