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宋的坊、市制度及变化
1、“坊”和“市”的概念。
坊是指城里的居民住宅区。市在宋以前,县治以上的城市,一般都在特定的位置,主要用于货物聚散和商品交易。四周有围墙,与居民严格分开。
2、发展的历程及变化。
在秦朝的时候,就制定了管理“市”的法律;汉朝每个城市都有专供贸易的市,据说在都城长安东西“市”就有九处以上。
唐代“市”的形制建设更加规整方正,而且还建立了完备的市署官吏系统,对市场进行管理。唐代的长安设东西两市,仅东市就有二百二十行。《旧唐书·职官三》言两京诸市各有市令一人,丞二人,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唐政府对市场的管理主要有三方面,管理交易、平准物价和定时贸易。
唐后期,坊和市的界限逐渐被打破,商业活动逐渐扩展到市以外的区域,扬州、汴州等大城市出现了夜市,不再严格执行坊市分开、日落闭市等制度。除了都市的商业外,农村集市贸易业发展起来,为了商业服务的柜房和飞钱相继问世。
宋初仍沿袭唐代在城市中实行封闭性的坊市制,除在空间上对居民区和商业区严格区分外,还在时间上对居民的生活和经济活动给予限制。但在商品经济冲击下,政府不得不作出让步。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诏令开封府三鼓以后不禁夜市,百姓在三更前可以外出行走。宋太宗时期出现侵街现象,临街设邸店的事情时有发生,政府禁不胜禁。宋仁宗景佑年间(1034-1038年),允许临街开设邸店,商人只要纳税就可以到处开设商店。熙宁年间(1068-1077年),开封府的鼓楼已不再击鼓,京师的警卫也不再执行夜巡制度。政府禁令松弛,阻碍商品交换和限制生活自由的坊墙纷纷被推倒或拆除,封闭式的坊市制彻底崩溃,开放型的城市新格局逐渐形成:居民住宅可以直接临街开门,商店也不再受市的制约,城市成为扩大化的市,商店、作坊和住宅区混和的新型街道出现。出现各种不同类型的集市。唐朝时农村出现的集市,北宋扩大,在城郊和乡村的“草市”广泛兴起且更加普遍;全国出现了数十座较大的市镇,最著名的四大商业名镇是汉口镇、佛山镇、景德镇和朱仙镇。早市和夜市昼夜相接。
二、城市的发展变化
1、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及变化。
西周时期,实行分封制,“封国建邦,以屏周藩”。吸走后期,各有差异的筑城规制渐遭破坏。春秋时期,各诸侯国旧城增修扩充和新城建造蔚然成风,新建的城市从规模上超过东周的都城。进入战国时期,政治上兼并战争愈加剧烈,七雄争霸的局面最后形成。经济上,铁器的广泛使用和农业的发展,促进了整个社会经济的繁荣及人口的大量增长。城市的空前发达与性质的转变是这二者交互作用的直接结果。战国时出现的新的类型的城市重要是郡县城。形成了国、郡、县、乡等一套较为系统健全的统治机构。设县之处必有城,城市之邑多为县。
最突出地反映了春秋战国之际城市性质的变化,即城市的构成由以建立在宗法制度基础上的王城、相对独立的诸侯国都及卿大夫采邑为主,变为以封建国家的都城及作为其股肱的地方行政管理机构——郡县城为主。从三代以宫庙为核心的政治性都邑,到由主要作为政治中心的“城”和主要作为经济中心的“郭”两大部分共同组成城市,这是春秋战国城市性质转变的最根本性的标志之一。随着这一时期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工商食官制度解体,私营工商业力量成长壮大。作为政治、军事中心的城市,一般也是工商业发达的都市。扩大了的城市中产生了新的功能分区,位于郭内的闾里及工商业区扩展迅速。不少都城遗址如齐都临淄、燕下都、秦都咸阳等都发现了若干大规模的手工业作坊。与之相应的是商品经济的兴盛发达,“市”已发展为城市个阶层人们公开交换物品的场所。战国时期的齐、燕、秦等国的都城都设有若干市。工商业的发达导致了城市经济的兴盛。至此,中国古代城市脱离了初始状态,城市经济和城市生活达到非常繁荣和集中的程度。可以说,把“城”与“市”凝为一体的城市是在此期开始出现的。
2、唐末五代十国时期城市的兴衰变化。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繁荣时期,隋朝开凿了贯通南北以洛阳为中心的大运河;唐时的交通四通八达,海上的“丝绸之路”以及江南经济的发展;隋唐又是当时的欧亚的“文化圈”。所以隋唐初年的城市发展较快,出现了像长安那样的国际大都市以及广州那样的港口城市。
唐末至五代十国时期,藩镇割据,军阀混战。从城市结构和管理体制来讲,坊市体制逐渐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周世宗显德二年(955年)四月诏规定:官府于界内修筑道路、仓场、营房,允许民间在道旁随便营造房屋。新的街道制度已经形成。这一时期,城市兴衰变化较大,军事力量(如藩镇)逐渐渗透到城市管理当中,坊市体制逐渐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开始向街市制发展。
唐代对街衢的管理主要体现在警卫、治安方面。以长安为例加以说明,负责长安城六街巡逻、警备任务的,是左右街使,隶属于金吾卫系统,统称金吾街使。街使之下,又于城门、坊角设武侯铺。武侯铺执行六街的巡逻、警备任务。
唐代对城市居民的生活有种种限制,如唐令规定一般百姓的住宅占地面积,还规定了官员及庶人宅舍的营造等级,有时甚至对人际间的言语交流也加以限制。唐政府还很重视对城市环境的管理。在唐代皇帝的诏令中,有植树绿化城市、保护城市环境的内容。唐代法律中也有保护城市环境的明确规定,坊市制成为一种成熟、完善的城市管理制度,在城市生活中发挥着作用。
坊市制崩溃以后,厢坊制代替坊市制,成为新的城市管理制度。
唐代的城市管理制度以相对封闭的坊市制为核心。坊市制的中心理念,即把城市中的居民生活和商业活动限制在一定的区域(坊与市)内,实行时间和空间上的双重制约。唐代都城长安的外郭城,除坊与市之外,还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空间区域,即街。因此,唐代城市的管理区域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坊,二是市,三是街。这种分区管理的模式,是唐政府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产物。
唐代的坊统一以鼓声为准,由坊正负责坊门的启闭,违反规定就要受到处罚。夜晚全城街道实行严格宵禁,即便是官员也不例外。居民被固定在坊内封闭的空间里,不得破坏坊墙。
3、宋代城市的发展原因和变化。
宋代是我国封建经济继续发展时期。农业发展,手工业和商业非常发达;商品经济繁荣,出现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经济重心南移;城市经济繁荣。宋代时期,“市”和“坊”的界限和限制崩溃。宋代在行政管理制度中,首先出现了以军事管制为基础的厢,后又形成了坊、厢、府州县多级政体制,其次建立了军巡制度,又增加了住房、服饰、日用等方面的等级规定,健全了防火、防盗、环境卫生、排水、交通等公共管理职能。
坊市制的崩溃和厢制的建立,是中国古代城市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以街道地段为单位的城市管理取代小区式封闭型强制管理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宋代的街坊、厢坊,使城市成为一个开放的社会,随着居民结构的平民化、多元化,城市文化取向与物质消费的世俗化,整个城市社会重心下移,城市呈现新的面貌,城市管理面临诸多新问题。到南宋时期,开放型的新城市格局已在全国范围内确立,这标志着中国城市格局从封闭古典型向开放近代型转化,从此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宋以后,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坊墙纷纷被推倒或拆除,坊市制在时间和空间上都逐渐被打破,城市格局由封闭开始走向开放。
4、明清城市的发展原因和变化
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加之区域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市场网络的体系的形成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等原因。这些都对传统的“重农抑商”政策形成了挑战,使得市民的生活观念也发生了转变,农村人口不断走向城市,城市的规模也在扩大。明清时期的城市分三个层级:交通枢纽城市。例如上海、天津、广州等。中等商业城镇,例如:开封、洛阳等。农村集市。
5、我国古代城市的特点
城市的功能发生变化,对政治中心依赖性逐渐趋向生产性和商业性;政府的限制逐渐放松,但“重农抑商”的政策并没有放弃;城市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不断的完善;城市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政治和经济格局的变更影响城市的商业活动;江南城市的崛起和发展壮大。
总之,农业、手工业、商业以及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是城市形成的物质基础;“坊”和“市"界限的打破和崩溃以及厢制的出现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政府的管理和建设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城市的发展和壮大归根到底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
自周至唐,凡县以上城市 都有官设的市作为交易场所,有专职官员管理,其它地区一概不许设市,交易时间也严格受限;
唐末五代官府对市的严格管理开始松动‘
至宋代,商业高度发达 市分散于城市之内,出现晓市和夜市,原先禁止设市的地方也出现了市,官府对市的直接管理宣告结束;
明清时期 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 ,出现了专门的工商业市镇。